
中學的時候,每天都有 morning reading session。禱告之後,便是閱讀的時間。小說也好,散文也好,報紙也好,中文也好,英文也好,同學們和班主任都靜靜的看自己手上的書卷,不多發一言,不說一句話。我最喜歡一天由這樣安寧平息的早晨開始。有時候眼睛盯著白紙黑字,人卻陷入沉思冥想。
三天不讀書,則語言無味,面目可憎。這句說話固然誇張失實,亦將閱讀的原因目的化,但無可否認,如果生活沒有看書的空間,身體便會有種隱隱不可言會之的突兀不安,坐也不是立也不是。我猜,跟抽煙差不多吧,煙霧瀰漫,不過是生活的空間。
我的百年孤寂,終於看到最後一個章節。
我看小說有一個奇怪的習慣,愈近尾聲,看得愈緩慢,幾乎是拖泥帶水的遲疑,把結局拉得愈遠愈好,甚至,就算不看也無所謂。說出來有點荒謬,可是有很多小說,比如 Charles Dickens 的 Great Expectataions, Milan Kundera 的 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, Virginia Woolf 的 Mrs Dolloway 等等,我都不知道故事的結局,因為,在最後三十頁,我便停了下來,合上了書。後來的日子會重複地讀,可是都沒有繼續看下去。或者結局於我來說,可有可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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